J9.com蔬菜种植基地建设方案

  J9.com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蔬菜种植基地建设方案(通用12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扶贫开发部门安排给我专业社的蔬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蔬菜是我国菜篮子工程中最重要的主要农产品。xx县气候温润,土地肥沃,富含硒等多种人体必需矿物质,是蔬菜种植适宜区域。近年来,xx县蔬菜产业发展迅速,蔬菜种植面积已达10万亩,蔬菜产业已成为xx县继烤烟、柑橘之后第三大农业支柱产业。

  xxxx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3月,2008年4月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是xx县第一家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注册登记和运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社注册资本200万元,现有社员103户。合作社的主营业务是从事各类蔬菜种植、加工销售,开展与蔬菜有关的技术服务,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和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的蔬菜,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蔬菜种植技术培训、技术交易和咨询服务,2011年合作社种植蔬菜共2000亩,年产蔬菜4000吨,年销售收入1258.26万元,实现利润

  104.38万元。合作社成立3年多来,加入的社员不断增加,从成立时的11人,增加到现在的103户社员,合作社辐射范围扩大,逐步建立了以xx街道油菜坪xx乡为主体,覆盖4个乡镇7个村组的蔬菜种植基地。2008年曾被xxxx部门授于“千社千品示范专业合作社”称号,2010年被xx省委、省政府授于“省示范专业合作社”称号,连续二年被xx县委、县政府授于“优秀专业合作社”称号。合作社理事长向杰同志被xx省供销社、共青团xx省委授入“湖南省100佳农村经纪人”称号。

  xx蔬菜产业虽然取得长足发展,但蔬菜生产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亟待解决,主要问题有:一是基础设施差,抗灾能力弱。由于受山区自然条件限制,山地蔬菜发展条件较差,水渠、道路等基础设施落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还处于“种菜靠天”的被动局面,直接影响蔬菜生产效益的稳定。二是蔬菜生产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蔬菜种植比较分散,没有形成规模,农户小规模分散种植的蔬菜,直接进入市场的交易成本相对较高。因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产业链松散,导致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大流通不相适应的矛盾,较为突出。三是蔬菜生产技术水平低,生产品种有待更新。农民新技术应用能力不强。对农业实用新技术了解少,运用得不够,农村科技人才缺乏,新品种引进推广得不多。虽然近来年我县蔬菜生产推广了一些新品种,但是这新品种多是满足当地的风味和需求,适应跨区域销售的优良品种不多,符合出口标准的品种更无从谈起,蔬菜商品化程度不高,农民种菜的经济效益低。四是蔬菜质量参差不齐安全质量有待提高。由于缺乏普及科学种菜技术,对蔬菜安全质量认识不到位,在生产中有盲目用药,特别是在气温较高、雨水较多的月份里,蔬菜病虫害发生较重,个别菜农随意加大农药用量,有的甚至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给上市的蔬菜产品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另外,我县蔬菜质检体系也很不完备,县级质检站设备落后,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多数没有建立质检站(室),蔬菜基地乡、村基本上没有检测手段,对蔬菜质量无法实施有效监控。五是蔬菜加工业发展滞后,加工包装有待加强。全县建有各类大小蔬菜加工企业7家。这些企业的蔬菜加工规模小,加工设施相对落后,全县蔬菜年加工量不足2万吨,不到全县蔬菜生产总量的1%。且加工档次较低,至今未能形成较多的拳头产品,与基地规模发展还不能配套,全县无一个加工企业获得自主出口权,有的`加工企业设备简陋,工艺简单,配方欠科学。

  项目建设以解决蔬菜基地建设的上述问题为着力点,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继续组织农户入社,与广大蔬菜种植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创办示范基地。以示范基地建设为平台,对基地实行“统一选种,统一培管,统一施肥,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采收销售。”的“五统一”建设模式,提升基地的标准化程度和组织化程度,带动农户走管理提升、技术提高、品质增强、品牌扩大的集约化发展路子。

  本项目为蔬菜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建设面积2000亩。项目选址xx县xx乡xx村,直接带动农户数1000户,示范带动数约4000亩。

  请求财政扶持部门对基地良种选购和农民培训进行扶持,扶持标准为每亩100元。共20万元

  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各项制度,明确分工,强化责任。领导小组由xx任组长,负责项目建设的全盘工作,xxx任技术总监,负责技术指导,对技术工作负责,xxx任财务总监,xx任合作社监事会主任,负责项目监督工作。xx为质量监督员。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xx〕11号)文件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xx年江西省优质稻产业发展(稻米区域品牌)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xx]10号)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县设施蔬菜发展,制定本方案。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政府、市政府发展蔬菜产业为契机,以我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强力推进“菜篮子”建设。通过加强蔬菜生产能力建设、扩大蔬菜产业规模、调优蔬菜品种结构、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和加工水平、加快蔬菜品牌创建,完善蔬菜市场流通体系,实现蔬菜产业向“生产发展稳定、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迈进,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

  2.发展目标。自20xx年开始,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新增设施蔬菜面积7500亩的目标任务,全县设施蔬菜总面积达10000亩以上。其中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2022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

  1.制定发展规划。建设以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太泊湖综合开发区、黄花镇、棉船镇的露地和设施蔬菜为主,龙城镇、杨梓镇、定山镇、东升镇、马当镇、太平关乡等乡镇设施蔬菜为补充的蔬菜生产基地,上述11个乡(场、区)镇要制定本地蔬菜基地建设的详规性实施计划,其它各乡(场、区)镇也要做好本地的蔬菜生产基地建设J9.com,保障本集镇常规蔬菜的市场供应。

  2.扩大产业规模。重点打造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太泊湖综合开发区、棉船镇蔬菜生产规模化基地,抓好大棚早春蔬菜、秋季露地蔬菜、冬闲地轮作蔬菜生产。到2022年全县蔬菜播种面积达7万亩,产量达16万吨,综合产值超8亿元。

  3.培育新型主体。以土地流转为工作抓手促进规模化商品蔬菜基地建设。一是加快培育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其在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上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大力支持发展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种苗统供、肥料统配、病虫统防、产品统销等系列社会化服务,提高蔬菜产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三是通过招商引进一批有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来我县兴建蔬菜基地,以“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带动全县设施化蔬菜基地建设。

  1.加强产销衔接直销点建设。在加快蔬菜产业发展过程中,鼓励蔬菜基地与县内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场地挂钩”,支持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培育流通组织、经纪人,实现蔬菜生产与市场流通的“产销结合”,大力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进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办点直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在农贸市场内预留部分摊位,让城郊菜农进行蔬菜鲜销。农业农村局指导蔬菜基地种植适宜本地产销的新产品,推广新技术,促使早上市。引导和开展蔬菜产品进超市、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食堂,解决蔬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的“菜霸”和搞价格同盟的垄断经营行为,建立蔬菜生产、销售网站,链接各大蔬菜基地和批发市场蔬菜生产及销售,及时向市场发布信息。

  2.加强批发零售市场建设。建设、规划部门做好蔬菜批发零售市场的规划安排,大力发展蔬菜贮运加工营销一体化。各乡(场、区)镇负责辖区内的批发零售市场建设,构筑以产地交易市场、城区农贸市场、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为主,直销点为补充的市场流通体系,畅通蔬菜从田间到市场、从农产品到商品的渠道。

  1.调优蔬菜品种结构。引导蔬菜生产企业,大力发展水生蔬菜莲藕、茭白、荸荠和茄果类、瓜菜类、菜用豆类、叶类蔬菜。

  2.提高蔬菜产品质量。鼓励蔬菜生产企业或蔬菜种植合作社进行绿色示范基地建设,推广有机肥和绿色防控,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运用和种植技术培训,加大蔬菜产品抽检力度,全面提升我县蔬菜优质化、绿色化水平,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力争蔬菜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

  3.提升蔬菜加工能力。大力引进蔬菜加工型企业办厂、建仓储和开展物流业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蔬菜加工项目,开展产品分级整理、蔬菜保鲜冷藏和深加工,推动一批鲜菜加工、腌菜加工、酱菜加工企业的发展,扶持芦笋、黑木耳等特色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升蔬菜产业发展水平。

  4.加快蔬菜品牌创建。做好绿色蔬菜基地申报工作,优选一批蔬菜品种创建绿色、有机产品和品牌,实行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宣传。推进标准化生产、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加强市场监管,确保蔬菜绿色安全,提升蔬菜产业的竞争力。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组建专门工作机构,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把推进设施蔬菜建设,保障蔬菜产品稳定供应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要事来抓,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

  2.加大扶持力度。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发展设施蔬菜建设,县政府将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对设施蔬菜发展予以奖补。

  3.严格考核体系。“菜篮子”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保障民生的重点,是政府为民意识、责任意识的重要体现,各地要对照设施蔬菜建设任务表(见附件)及时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实施主体,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县农业农村局将设施蔬菜发展建设列为对乡镇三农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年终对各乡镇进行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和通报。

  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的,以发展设施农业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行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加快我旗蔬菜产业体系建设,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改善城乡居民膳食结构,全力打造北方重要的蔬菜集散地。

  全旗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0000亩,其中保护地生产15000亩,裸地蔬菜5000亩。新增日光温室4000亩,新增塑料大棚8000亩,全年蔬菜总产量达到2.4亿斤,实现产值3.6亿元,纯收入达到2.4亿元。同时,启动建设沙日浩来果菜批发市场,组建蔬菜经营公司。

  以国道111线、省道大阜线和县道大库线公里范围以内为重点,按照区域发展、集中连片的原则,发展保护地蔬菜生产。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旗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蔬菜产业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全旗蔬菜产业发展。各地要充分认识发展蔬菜产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以设施农业为主的蔬菜产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明确目标,成立组织机构专项推进。有关部门要加大指导和服务力度,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各地要按照20xx-20xx年全旗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将公路两侧5公里范围内适宜耕地全部纳入规划范围。按照每个设施农业小区不少于100亩的标准,对小区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逐步实现小区品种优质化、生产专业化、基地规模化和设施现代化。

  (三)普及科技,强化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提高蔬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着力做好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要大力引进、培育优良种苗,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步伐,推广节水、节能等新技术。要加强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重点保证每个设施农业小区有一名技术人员。要引导农民采用标准化生产模式进行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同时,要认真抓好农资购进、产品销售等服务,把服务贯穿于设施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过程。

  (四)制定政策,加大投入。以设施农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小区建设标准、补贴办法和验收方案,通过多种途径予以支持,逐步建立起以农民投入为主体、信贷支持为补充、政府投入和项目扶持为导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二是政府投入。对未列入项目扶持的设施农业小区,旗政府予以适当补贴。同时解决好贫水地区发展设施农业的集中供水问题。

  三是信贷支持。继续协调专项贷款,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周期,简化贷款手续,保证农民资金需求。四是吸引社会资金。要引导民间资本向设施农业建设集中,通过招商引资、租赁经营等途径,引导涉农企业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发展设施农业。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菜篮子”蔬菜产业,以绿色生产、品质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建设、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扶持发展建设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为持续巩固加强“菜篮子”生产能力建设,调整优化蔬菜产业结构,坚持种植模式多样化、销售渠道多元化、群众受益最大化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新型生产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以绿色生产、品质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建设、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统筹蔬菜品种、种植区域布局,重点扶持发展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推动蔬菜产业提档升级。

  (一)基地建设。具备一定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生产基地(园区)规模露地蔬菜300亩以上(设施蔬菜100亩以上),连续土地流转经营年限不少于3年,生产经营情况稳定。一是选址科学合理,选择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土地肥沃、集中连片,水、电、路设施配套、排灌便利的`地块。二是基地(园区)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档案规范齐全,标识标牌完备,各项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环境整洁卫生。三是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基地(园区)配备至少1名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长期开展田间管理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指导服务,并在重要农时节点组织开展生产技术观摩培训,示范带动周边农户绿色经营。

  (二)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实现蔬菜生产绿色发展。未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工作的申报主体一律不予通过。一是选用植株生长健壮、无病虫害、苗强苗壮的标准化穴盘苗适期定植,合理安排茬口,根据目标上市时间,科学确定育苗、定植时间。二是大力示范推广应用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推广设施标准化建造、轻简化栽培、集约化育苗、秸秆生物反应堆、蚯蚓粪还田生态种养、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农机农艺融合等减量增效技术措施,提升蔬菜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三是田间操作管理规范,全过程农事操作和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使用档案记录完整、无误。四是蔬菜商品性佳,根据目标市场要求,明确分级采收标准,产品商品性状优良,唱优唱响“银川蔬菜”口碑。五是采后包装处理规范,有明确的产品品牌标识和统一产品包装。六是.基地生产的农产品纳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管理,落实“合格证+检测+追溯”模式,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近2年没有发生市县区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不合格情况(以区、市及抽检结果为准)。

  (三)畅通市场流通渠道。一是坚持品牌兴菜、绿色发展,建设完善质量追溯体系,扩大可追溯蔬菜产品的覆盖范围,鼓励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注册商标、培育品牌,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二是以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园区)为依托,推进各类保鲜、冷藏、冷冻、预冷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广应用蔬菜分级分拣及包装、预冷处理。三是瞄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目标市场,推动订单农业发展,鼓励商超、酒店、社区配送等经营方式,减少中间环节,拓宽销售市场,构建集蔬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新型生产销售网络。

  (一)申报:7月初,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由所在辖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初选,指导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编写实施方案,通过实地考察,专家论证,综合评定,形成项目档案(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流转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行业资质、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档案材料)。上年度享受过此类项目补贴的经营主体,本年度不得申报此项目。7月21日前完成项目申报。

  (二)初审:7月下旬,企业申报结束后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点选“农业项目申报”栏申报,同时报送纸质件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财政局等部门申报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实地检查。7月31日前完成项目初审。

  (三)评审:9月份,在现场检查验收基础上,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组成项目评审考核组,组织对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依据评审考核结果,兑现项目以奖代补资金。9月30日前完成项目评审。

  安排项目以奖代补扶持资金150万元,根据项目申报主体实施情况进行专家评审考核打分,评选出综合得分排名前10家的项目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每家15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实地调查摸底,确定各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地点、规模和具体实施内容等,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项目落实落地。

  (二)突出指导服务。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可自行聘请技术人员,也可由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推荐。技术人员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开展全程技术指导服务,参与各项具体技术措施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项目申报主体要在银川市2022年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设立示范区标识牌(注明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技术负责人、技术指导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在作物生长关键时期,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选择有代表性、可复制、可示范推广的建设基地(园区)组织进行现场观摩、开展技术交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各种渠道,宣传项目实施的新模式、新方法,扩大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财政等部门组成项目检查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及辖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责令限期整改,全力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为增强蔬菜基地生产能力,保障居民的蔬菜消费,提高蔬菜自给率,更好地满足城镇居民的蔬菜需求,保障“菜篮子”长期稳定供给,提升我市常年蔬菜生产水平和能力,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2〕49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xx〕1163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建成基础设施完善、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合理,常年生产供应均衡、价格平稳的常年蔬菜生产基地,提高我市菜篮子产品供应能力,稳定常年蔬菜种植收益和市场价格。

  以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为目标,大力推进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大棚建设,提高冬春季保温防虫、夏秋季降温防风防雨防虫的功能,尤其是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的生产水平,起到平菜价保供给、促增收的目标。

  (一)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实施完成后移交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签订使用协议。

  (二)市农业农村局和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及项目所在基地单位各自承担监管、正常蔬菜生产等相应责任。

  项目资金共278万元,一是利用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139万元(琼财农〔20xx〕116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50万元(琼财农〔2022〕420号),二是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建安费的15%,剩余资金由市级资金配套完成。

  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根据项目资金金额编制项目预算书和项目施工设计图。

  四是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项目实施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需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竣工报告等相关验收材料。

  五是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实施单位验收申请书后组织施工设计、监理、预算等单位进行验收。

  常年蔬菜基地根据种植蔬菜实际需求,可选不同类型设施大棚,由设计方提供施工图和预算书,每亩预算造价不超5.8万元,每亩造价补贴标准由财政补贴的85%,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15%。如超出,超出标准部分资金由常年蔬菜基地自筹,省、市级不予以补贴。项目合同签订后预拨30%的备料款,工程完成100%后按进度拨付至80%,剩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评审后,根据项目结算评审审定资金拨付至95%,剩余5%的资金额在大棚使用一年后经核实无质量损坏问题后给予拨付。

  (一)认真履行职责。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把项目审核过程监理、审计、验收等关键环节。

  (二)强化项目监管。市农业农村局要强化项目管理,设立项目监理,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管,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三)做好项目衔接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移交项目所在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业主签订使用合同。

  (四)严格蔬菜大棚的管理和使用。大棚使用业主必须常年种植蔬菜,加强蔬菜大棚管理和维护、参加蔬菜大棚保险,新建大棚业主连续种植常年蔬菜8年或以上(除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不能种植外),否则将依法追回补贴资金。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强台风)造成损坏的,项目大棚使用业主要主动通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并拍摄现场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严禁以各种理由擅自拆除大棚,投保的理赔资金专项用于大棚修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政农发[20xx]157号)、《北京市设施农业发展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农函[20xx]4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我区蔬菜生产面积,切实推动通州区设施蔬菜增产能、优结构、促质量。结合本区实际,以绿色发展、优质安全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开展宜机化、智能化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促进设施蔬菜产业布局更加合理,设施结构更加优化,技术装备更加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应急保障更加有力,涌现一批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大程度实现设施提档换代、结构优化,全面提升设施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稳步提升蔬菜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提振从业者的发展信心,让设施农业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菜篮子”保供稳价的重要保障。

  (一)主体自建、先建后补的原则。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自愿投入建设的积极性,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建设标准,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同步推进、分类定补的原则。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同步纳入补贴范围,按不同设施类型实行差异化补贴。

  (三)定型设标、先批后建的原则。按照相关棚室类型的建设标准,结合申报主体实际条件,建设经济、实用的设施类型,先申报确认,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建设。

  (四)主体申报、镇级审核、区级验收的原则。按照主体申请、乡镇初审、区级联审统一验收的程序进行。

  根据设施农业用地要求和设施建设标准,结合各建设地点自然条件,坚持科学实用、结构合理、材料设备质量可靠的原则。全面优化温室结构和环境调控性能,适应机械化、智能化、水肥一体化、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等作业需求。开展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确保蔬菜实现周年化生产。主要建设要求如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建设指标要求:一是温室长度不低于70 米,后墙高不低于 4.3 米,脊高不低于 6.1 米,温室跨度不低于 12 米;二是温室缓冲间面积控制在 15 平方米以内;三是后墙及山墙建议采用内外两层编织膜抗老化面料,中间填充两层喷胶棉保温层;四是棚膜建议采用 0.15mm 无滴、消雾 PO 膜,透光率 90%以上;五是温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 10 年。连栋塑料大棚建设指标要求:一是跨度 8 米,建议不低于 9 跨;开间 5 米,建议不大于 10 开间,具体跨数及开间数根据地块实情可适当调整,肩高建议不低于 4.6 米,顶高6.6 米,门高应大于 2.5 米,全钢架结构,单栋建设面积不低于 5 亩;二是大棚顶部及四周均采用厚度 0.15mm 以上农业专用薄膜覆盖,薄膜应具有质轻、韧性好、透光率不小于90%(新膜单层)的要求;三是棚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 10 年。单栋塑料大棚建设要求:一是长度不低于 70 米,脊高不低于 4 米,肩高 1.8 米,跨度不低于 10 米,全钢架结构;二是大棚两侧留有自然通风口,采用电动卷膜方式;三是采用 0.13mm 厚以上无滴薄膜,透光率 90%。具体建设内容、设计要求、建材标准等详见《通州区蔬菜生产设施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附件 4)。

  申请主体具有承担自筹资金的能力,有建设积极性,可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个人种植户(优先支持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范围内的申报主体),并承诺项目建成后用于蔬菜生产。

  申请主体要求:申请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达三年以上(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明确标注蔬菜生产,农作物种植等相关内容);设施建设政策出台后,申报主体为新注册农业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企业法人为通州区户籍;个人种植户需为通州区户籍。

  (1)项目须符合副中心建设的国土空间规划,且须符合通州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支持方向;

  (3)农业设施因损毁等原因已不具备生产条件需进行翻建的项目,地块按原地类管理;

  (4)申报主体为个人种植户,土地承包面积需集中连片达 3 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 1 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合同面积需集中连片达 50 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 10 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低收入村、经济薄弱村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5)土地承包合同需经乡镇经管站登记备案(村集体可提供相关土地经营权证明),且剩余年限在 4 年以上(从申报补贴年份起计算),现阶段正常生产,未曾闲置撂荒,设施建设地块需具备水、电基础条件;

  (1)填写申报书(附件 1)并附园区平面图、设施建设布局图、法人证明材料、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或摁手印),一式三份上报至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2)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内容、建设地点、是否符合乡镇农业发展规划、土地承包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主管镇长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核查、审定、备案。

  (3)区级聘请第三方测绘服务公司对乡镇上报的项目地块进行测绘,包括项目用地平面图(含生产设施建设用地范围)、用地测绘钉桩结果(含矢量坐标,生产设施用地范围)和土地性质。区农业主管部门将测绘结果提交至区级联审会进行数据审核。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及各相关部门对上报项目进行联合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实项目建设内容、技术的可行性、布局的合理性,审核是否符合农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用地规定;区规自分局负责核查用地范围及土地性质、占用耕地情况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情况,核实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情况,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联审合格的项目,需在乡镇完成备案后,方可启动建设。

  乡镇政府负责项目申报书、建设方案、测绘结果及区级审核意见等材料的存档工作,并报备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规自分局。

  项目申报主体建设工程按期完工并已开展蔬菜生产后,向乡镇农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附件 2),经乡镇农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项目申报主体所在乡镇农业主管部门、监理公司等进行联合验收。

  按照蔬菜生产设施文件要求及建设指南中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凡建设材料、技术参数未达标的,视为验收不合格;超过验收时间未完成全部建设工作的,不予验收。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建设方案要求、擅自变更建设范围的,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拒不整改的项目取消相关区级政策支持,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项目验收合格后,申报主体、乡镇主管部门、监理公司填写验收表(附件 3),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1)区级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并提供建设前后影像资料、监理日志、监理竣工报告等相关材料。经营者须严格按照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建设,并接受监理公司的监管,监理公司现场核查是否符合建设方案确定的内容。

  (2)未经乡镇政府备案的项目不得动工建设。擅自动工建设的,由乡镇政府责令停工停建,限期拆除整改,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3)发现违法违规的项目,区规自分局、区农业农村部门将通报项目主体及责任人,纳入违法建设和违法经营黑名单,同时纳入全市失信人员名单和负面清单,并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申报类型棚室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建设,确保棚室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顺利开展。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专业监理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保证棚室建设的质量安全。

  建设补贴以项目形式进行管理。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区7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至项目申报主体所属乡镇,由乡镇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补贴资金分两年拨付,第一年验收合格的项目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 60%,第二年项目实施主体建设的设施必须正常生产蔬菜且验收合格后,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 40%。

  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种植户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 200 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 150 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 33 元/平米;申报主体为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 260 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 200 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 46 元/平米。

  项目建设主体,可享受农业领域贷款贴息等金融扶持政策,给予贷款利息补贴及担保费补贴的政策。项目中生产设施的配套装备可享受水肥一体化、农机补贴及相关政策。

  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后,严格按照补贴标准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农户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企业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禁止发放现金;乡镇政府不得挤占、截留补贴资金,禁止用于抵扣其他费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20xx 年 7 月,乡镇将审核通过的本辖区申请表、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20xx 年 8 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乡镇报送的申报主体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申报主体的申请资格。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布署,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组织村级干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召开培训会,确保设施补贴政策宣传到位,补贴工作有序进行。同时乡镇主管部门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完成申报、验收工作。

  加强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确保棚室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棚室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建设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建好的设施牢固、经济、实用。同时棚室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各乡镇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严格按方案中建设时间进行组织验收。

  享受补贴政策的新建宜机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要做到常年生产,种满种严,提高生产效率,不得出现撂荒、闲置现象。各乡镇对验收合格的新建、翻建设施,纳入设施农业管理台账进行监管,并做好“一棚一码”关联工作。各乡镇要加强属地日常监管J9.com,区农业农村局定期不定期进行实地查验,确保“棚棚”有人管、“地地”有人种。

  随着农业生产发展步伐加快,传统的土地承包经营方式严重制约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千家万户的传统小生产经营模式已不能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发展需要,为切实加快我镇蔬菜基地建设,满足日益增长的蔬菜市场需求,保障城市供应,稳定市场蔬菜价格,促进蔬菜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打造“一村一品”的种植发展模式,提高农产品产量及质量,走农产品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无公害化发展道路,提高农民群众收入,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镇政府通过进一步探索土地流转模式,拟在拖脚村及半边街村打造1000亩以上蔬菜连片种植基地。现结合角奎镇实际,特拟定角奎镇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劳动力就业为目标,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努力实现全镇蔬菜产业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管理集约化、产品优质化和市场多元化;积极发展订单生产,开发无公害蔬菜和绿色蔬菜基地,加大对专业村、专业户扶持力度;依靠科技进步,稳步扩大蔬菜种植面积,提高单产,改善品质,增加本镇蔬菜在县城的市场占有率,促进全镇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我县蔬菜供求特点和角奎镇地处县城的地域优势,城镇化、工业化建设的市场潜力,在角奎镇拖脚村及半边街村建立1000亩以上连片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重点是立足于本县市场及依托周边城市市场,在拖脚村、半边街村大力发展设施栽培和特色、精细品种蔬菜栽培,不断提高我县蔬菜产品品质和档次,逐步扩大生产规模;以优质、快捷、早熟和规模生产的标准占领市场。

  (一)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当地资源条件和农民生产能力出发,合理规划布局,确定发展方向、发展模式、主导品种。

  (二)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市场需求调整生产结构,组织生产经营。

  (三)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集中连片发展,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统一规划,逐步推进,稳步扩大生产规模。

  (四)坚持农民自主、政策支撑的原则。坚持发动农民、依靠农民,充分调动农民发展果蔬生产的积极性。同时政府出台扶持政策,促进果蔬产业顺利发展。

  (一)发展思路:围绕彝良县今后农业产业的调整方向和发展定位,突出蔬菜产业的生态化、市场化、产业化和高效益。按照“百亩起步、千亩连片、万亩发展”的要求,在拖脚村重点推进设施栽培,在半边街村实施连片种植,扩大种植规模,努力建设基地规模化、栽培设施化、生产科技化、品种特色化的彝良县蔬菜产业发展之路。

  (二)目标任务:2012年至2013年,在拖脚村陆坪、菜坪、云坪、中坝、颜基、蒋沟、新寨、老寨、覃坪等9个村民小组投入100.00万元蔬菜项目资金在拖脚村打造1000亩以上蔬菜连片基地,在半边街村整合资金发展300亩以上连片蔬菜基地,打造以黄瓜、南瓜、白菜、辣椒、茄子、生姜、折二根、架豆、萝卜、葱、蒜、芫荽、马铃薯、莲花白等为主的优势主导品种,蔬菜基地主要采取地膜覆盖栽培技术、反季节蔬菜栽培技术,大力推广节本增效、轻简栽培技术、农机农艺结合技术、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等,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95%以上。

  为打造好我镇的“一村一品”种植业发展模式,带动产业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群众收入,镇政府2012年-2013年在拖脚村采取以“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打造1000亩以上蔬菜基地。

  主要方法是在拖脚村成立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由镇政府分管农业的副镇长担任社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负责人及拖脚村总支书记为副社长,吸收镇干部、村两委全体成员、农民代表及村民小组长等为社员,并逐步带动群众加入专业合作社,组织带动实施拖脚村蔬菜基地建设。镇政府用上级部门划拨的100.00万元蔬菜项目资金用于租赁农户土地,统一连片规划,统一品种,高标准、高规格进行蔬菜种植。农户根据自愿入股的形式,以土地入股的方式进行合作生产,入股的土地按政府租赁价计算入股资金,按比例进行分红。同时,鼓励镇、村干部入股投入蔬菜基地建设(入股资金不少于1000.00元/人,按比例进行分红),合作社建成创收并规范管理后,逐步将创收的合作社移交给新的合作社,打造角奎镇永久性无公害蔬菜建设基地,以带动群众发展蔬菜种植。

  主要发展萝卜、白菜、生姜、架豆、蒜、葱、辣椒、茄子、 黄瓜、南瓜、莴笋作物。其中萝卜、白菜、生姜、架豆、蒜、葱等蔬菜,在1月28日—2月10日左右进行直播播种,辣椒、茄子, 黄瓜,南瓜、莴笋等在3月10日—20日进行育苗移栽,栽培技术全部采用地膜栽培。

  主要发展白菜、莲花白、萝卜、秋四季豆、架豆、折二根,秋马铃薯等蔬菜,其中白菜、莲花白、豆类在5月中旬进行播种,萝卜、折二根豆类在9月中旬进行播种。

  1、拟定实施方案(7月20日前)。通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成立角奎镇蔬菜基地建设领导组,拟定全镇具体可行的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2、组建技术指导组及生产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筛选种植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编制技术指导方案,编印技术资料,召开项目工作会议,对包村技术人员开展科技培训等,具体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负责人唐代静负责组织实施(8月15日前)。

  1、完成土地规划及土地租赁工作(2012年8月31日前)。蔬菜基地由角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负责人带领镇、村干部统一进行规划及技术指导管理,以提高蔬菜基地发展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效益,确保农民产业结构调整增产增收。拖脚村主要规划在陆坪、菜坪、云坪、中坝、颜基、蒋沟、新寨、老寨、覃坪等9个村民小组。由合作社以土地流转的方式租赁土地1000亩,并与农户签定土地租赁合同,一次性或分期的形式付给农户租金,同时雇佣农民参与蔬菜基地建设,增加农户劳务收入。其中陆坪规划280亩、菜坪规划120亩、云坪规划100亩、中坝规划100亩,颜基规划100亩、蒋沟规划100亩,新寨规划50亩、老寨规划50亩、覃坪规划100亩,租赁的土地由镇蔬菜基地建设工作组的人员进行实际丈量,根据土地肥力、平整程度的不同按旱地每年600.00元/亩以下、水田800.00元/亩以下的标准进行租赁,租赁时间为一年(如合作社还要租用可续租),租金一年一付,三年内被租地的农户以土地租金和务工收入为主。半边街村由村两委组织连片规划,按照政策补偿的形式鼓励群众发展蔬菜。

  2、栽培阶段及田间管理阶段(2012年9月—2013年9月)。一是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负责人带领技术指导组、工作组负责招聘工人进行栽培技术培训4次,并负责完成整地、育苗、栽培等各项生产步骤;二是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负责人带领技术指导组、工作组开展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培训及指导各8次,组织带动农户现场栽培技术观摩2次;三是完成基地建设及各项相关工作;

  进行项目自查和总结,将成功经验、主要做法向其它村进行宣传,并向镇党委、政府及县直主管部门进行总结和报告。

  镇政府在拖脚村用上级部门划拨的100.00万元蔬菜项目资金打造1000亩以上连片蔬菜基地,在半边街村整合农资补贴资金打造连片300亩蔬菜基地,其中半边街村由村两委自行规划,农户自己栽培种植,政府视情况给予一定的政策补贴;拖脚村由合作社租赁土地进行蔬菜基地建设,根据以上情况,将拖脚村蔬菜基地资金投入情况概算如下:

  1、租赁土地:根据土地肥力、平整程度的不同按旱地600.00元/亩以下、水田800.00元/亩以下的标准进行租赁1000亩,以每亩田地平均价格700.00元计算,预计租赁资金需70.00万元;

  2、购买种子:向上级农业部门争取给予支持蔬菜种子,预计需种子资金50.00万元;

  3、农家肥。按每亩蔬菜基地需农家肥3000斤,每亩按300元的资金计算,农家肥需资金20.00万元;

  6、小工费用: 预计常年请小工30人务工,每个小工每月按600.00元计算, 预计需资金21.60万元

  目前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投资商进驻彝良,带动农村人口到城镇就业,我镇地处县城中心,加之农转城工作的开展,促使城镇人口密度加大,由于蔬菜种植茬口较密,反季蔬菜价格较高,使我镇发展蔬菜具有较好的区域优势和良好的市场前景,以目前蔬菜的产量、价格、茬口等进行分析,按每亩蔬菜平均年产值3000斤、每斤蔬菜平均1.00元的价格进行计算,每亩蔬菜年均收入3000.00元,1000亩蔬菜年均收入达300.00万元,扣除成本177.60万元,合作社可创收122.40万元,合作社不但发展了蔬菜产业,而且搞活了蔬菜市场经济,还带动了群众积极发展蔬菜,增加了群众收入,推动了全镇经济的发展。

  由于拖脚村的蔬菜基地仅用农家肥作底,没有施用化肥,加之用地膜进行覆盖,病虫草危害较少,生产出的蔬菜属于无公害蔬菜,不但减少了成本,还让群众吃上了放心菜,减少了群众发生食物农药残留中毒的发生率和生病率,取得了良好的蔬菜基地示范样板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负责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实施进度检查、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办公室,由彭德洪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唐代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夏礼旺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对全镇蔬菜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部门协调、资金整合、项目调度、会议召集、项目进度、政策落实、督促检查,总结报告等各项工作,协调县直有关单位对项目的支持,结合项目实施,制定考核办法,并签订责任,明确奖惩,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等组织实施工作,领导组下设蔬菜基地建设技术指导组、工作生产组、市场销售组、纪律督查组。

  成 员:夏礼旺、赵帮莲、王卫彪、陈昌绪、罗关平、王银贵、黄振忠、刘家富、周元方、郭友琼。

  具体负责蔬菜栽培技术方案、培训方案、田间管理指导方案的制定、技术培训、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指导各项工作。

  具体负责配合蔬菜基地规划、协调土地租用、物色农民工、组织实施土地平整、蔬菜栽培、田间管理、病虫草害防治的协调、实施、管理等各项工作。

  成 员:经管站工作人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体农技人员、村两委全体成员。

  具体负责蔬菜基地建设过程中种子、农药、地膜等的物资采购,资金的使用情况,蔬菜成熟后的采收和销售,资金管理等工作。

  负责对工作人员到位情况、工作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督查,严格操作程序

  社 员 角奎镇拖脚村陆坪、菜坪、云坪、中坝、颜基、蒋沟、新寨、老寨、覃坪等9等村民小组组长及参与村民。

  专业合作社采取政府引导的方式,积极主动带动农户发展蔬菜基地种植,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市场联络销售、网络及信息服务等,在角奎镇门市上建立自己的蔬菜批发门市,为蔬菜基地建设提供市场销售场所,逐步创建无公害名牌产品。

  鼓励科技人员和公职人员参与拖脚村的蔬菜基地技术经营活动,允许科技人员和其他干部通过诚实劳动,与企业、农民签订盈利分成比例合同,大力推行“行政干部包任务,技术干部包技术”的双向承包责任制。拖脚村蔬菜基地实行科技承包责任制,项目实行定经费、定人员、定基地,双向选择,竞争承包,有偿服务。凡抽调到拖脚村工作的干部,镇政府将与工作干部签订责任状,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到蔬菜基地工作的技术干部和责任人,做到任务分配到地块,责任明确到人。蔬菜基地样板完成后,工作经费镇政府按每亩20.00元工作经费兑现责任人和技术干部,车费补贴按每人每月20天计算,每天补贴40.00元。镇政府将把拖脚村蔬菜基地建设完成情况、集体、个人工作情况纳入年终量化考核内容,对在蔬菜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一定的奖励;对工作落后,特别是出现蔬菜质量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和问责。

  镇政府成立蔬菜专业技术组,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技术骨干为主,成立蔬菜生产技术服务队,负责拖脚村蔬菜生产技术服务,统筹解决拖脚村蔬菜产业发展的技术问题,健全和完善镇、村、组三级技术服务体系,并邀请县农业局蔬菜种植专家到拖脚村指导的蔬菜生产。依靠科技,注重改善产品质量、增加市场竞争力,提高种植效益,蔬菜基地大力推广“猪—沼—菜”循环经济种植模式,合理施肥用药,尽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逐步开展蔬菜基地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增加注册商标,扩大市场份额。

  2012年镇政府把发展蔬菜产业作为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主要措施来抓好抓实,2012年至2013年,我镇用上级部门划拨的蔬菜项目资金100.00 万元资金,加大对蔬菜基地的投入力度,在拖脚村建立蔬菜基地,并加强对产业发展投入资金的规范管理,努力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提高产业建立和完善蔬菜产业支持政策保障体系,保持产业政策的连续性和到位率,发挥本级政府发展产业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逐步建立以龙头企业和农民投入为主体,财政支持、信贷扶持的投入机制。扩大蔬菜设施种植规模,合理引导企业、专业协会或种植大户资金投向蔬菜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发达地区客商在城郊投资建设“菜篮子工程”基地。农民是投入的主体,也是直接受益的对象,要鼓励农民增加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农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扶持,整合项目资金,改善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条件,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鼓励和支持企业创办农业企业和参股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继续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 原则,使土地合理流转向蔬菜种植大户倾斜,扩大单户种植规模,发展蔬菜产业专业化生产,扩大商品蔬菜基地规模,使蔬菜产业的发展真正走上依靠科技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

  1、技术服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除采用推广行之有效的发放技术资料、明白纸、办培训班等方法普及推广蔬菜技术外,还要强化蔬菜专业合作社协会工作,加强菜农之间互相交流、互相学习,提高农民自我服务意识;根据蔬菜生产季节,邀请市、县科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采取先调研后讲课的形式,有针对性的进行技术指导。大力引进、推广实用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不断提高科技含量。切实提高蔬菜的四季生产能力。强化技术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蔬菜技术人员和菜农进行培训,力争在3年内,使每个示范园都有一批科技带头人,每户菜农都有1名技术明白人。

  2、销售渠道服务。一是充分发挥蔬菜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开展广泛的中介服务,吸引外地客商到角奎镇贩运蔬菜。二是充分利用农业信息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搞好网络信息服务,以网络的形式进行宣传和销售。

  3、市场服务。一是在镇便民服务大厅建立销售点,将成熟的蔬菜产品以低于市场批发价0.50元—1.00元的标准批发给零售商进行销售;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在蔬菜集中销售区建立蔬菜批发市场,为蔬菜交易及时提供场所和舞台。

  4、搞好其他的相应服务。如打造品牌,整合销售,拉长蔬菜产业链条等,有力地促进我镇蔬菜产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为确保蔬菜基地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村、镇直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安排,明确纪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好此项工作,镇政府成立的督查组将定期不定期地对此项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量化考核内容,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依据。

  为了切实加紧本市蔬菜基地建设,满足日益增长的蔬菜市场需求,保障都市供应,稳定蔬菜价格,增进蔬菜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顺利完毕新建5000亩蔬菜基地民生工程任务,现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安庆市城郊建立5000亩蔬菜基地实行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规定,以保障市场供应、增长农民收入、扩大劳动力就业为目的,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努力实现全市蔬菜产业布局区域化、生产原则化、管理集约化、产品优质化和市场多元化;积极发展订单生产,开发无公害蔬菜和绿色蔬菜基地,加大对专业村、专业户扶持力度;依托科技进步,稳步扩大蔬菜种植面积,提高单产,改善品质,增长当地蔬菜的市场拥有率,增进全市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的任务。根据蔬菜供求特点和市场潜力,本市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的重点是立足本市市场,依托合肥、池州、铜陵及周围都市市场,大力发展设施栽培和特色、精细蔬菜品种,不停提高产品品质和档次,逐渐扩大生产规模;以优质、快捷、早熟和规模生产占领市场。市郊将新增各类蔬菜基地5000亩,其中常年菜地2800亩,季节性菜地2200亩。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划建设5000亩蔬菜基地,重要分布在大观区、迎江区、宜秀区、开发区和皖河农场。其中皖河农场新建菜地1500亩,大观区新建菜地1600亩,迎江区新建菜地650亩,宜秀区新建菜地850亩,开发区新建菜地400亩。

  (二)实行项目申报制度和“一图一表”管理制度。各区、乡(镇)要按照市的安排布局,制定项目规划和施工图纸,实行项目申报制度,明确实行地点、面积及品种等。要严格推行“一图一表”管理制度,即以区、乡(镇)为单位绘制蔬菜种植分布示意图和实行农户登记表,并按施工图纸进行验收。验收资料要包括项目规划、地块名称和图纸、种植面积、种植模式、品种名称等内容。“一图一表”将作为检查验收的重要根据。

  (三)建立考核制度,实行双向承包。建立和完善蔬菜产业发展责任制度和目的考核制度。大力推行“行政干部包任务,技术干部包技术”的双向承包责任制。市政府将把蔬菜生产作为年度目的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也要完善考核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认真贯彻目的管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做到任务分派到地块,责任明确到人。

  (四)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市农委成立技术专家组,统筹处理全市蔬菜产业发展的技术问题,健全和完善区、乡、村三级技术服务体系。各区要成立蔬菜生产技术服务组,负责当地的蔬菜生产规划和技术服务;乡(镇)以农技服务中心技术骨干为主,成立蔬菜生产技术服务队,负责本辖区商品蔬菜生产技术服务,聘任村级农技员负责指导本村的蔬菜生产。要依托科技,重视改善产品质量、增长市场竞争力,提高种植效益。要大力推广“猪—沼—菜”循环经济种植模式,合理施肥用药,尽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有条件的乡镇要逐渐开展蔬菜基地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增长注册商标,扩大市场份额。

  (五)整合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力度。贯彻《安庆市城郊蔬菜基地建设奖补措施(试行)》,市级财政每年将从支农资金中安排对全市城郊“菜篮子”工程建设投入150万元以上,不停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强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各区财政要采用措施,增长本级财政对“菜篮子”工程的投入。市、区每年要争取新菜地的建设和老菜地的改造项目,对已经规划的蔬菜基地,各级政府要将其列入基本农田加以保护。要逐渐建立以龙头企业和农民投入为主体,财政支持、信贷扶持的`投入机制。扩大蔬菜设施种植规模,合理引导企业、专业协会或种植大户资金投向蔬菜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江、浙、鲁等发达地区客商在城郊投资建设“菜篮子工程”基地,享有当地企业(大户)同等的扶持政策待遇。银行贷款要向生产经营和流通环节倾斜。同步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的专题资金投入。农民是投入的主体,也是直接受益者,要鼓励农民增长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农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扶持,整合项目资金,改善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条件,扎实产业发展基础。

  (六)积极引导土地合理流转。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开办农业企业和参股农业产业化经营,加紧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继续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使土地合理流转向蔬菜种植大户有,扩大单户种植规模,发展蔬菜产业专业化生产,扩大商品蔬菜基地规模。

  (一)实行“菜篮子”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要把发展蔬菜产业作为增进地方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来抓好抓实,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目的考核措施。各区及农场要成立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贯彻经费,明确责任,负责蔬菜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责任乡(镇)要把蔬菜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处理产业发展中的问题,采用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贯彻,保证种植任务全面完毕。

  (二)加强督促检查,健全鼓励机制。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在重要生产环节,市菜篮子工程办公室要组织人员对各地的蔬菜产业发展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验收,并作为市级补助资金的拨付根据。各区也要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保证种植任务落到实处。鼓励科技人员和公职人员参与蔬菜生产经营活动,容许科技人员通过诚实劳动,与企业、农民签订盈利提成比例协议。

  X乡为认真落实《X市农业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产业兴旺的 实施意见》(X农发【X】5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X乡蔬菜生产 基地优势,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保障市场供给和促进农民增收。 xx乡有8个村56个村民小组,9606人,常年种植面积有55亩。结 合X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根本目的。X乡 生态优越,属中纬度内陆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海拔在720-18 米之间,以山地盆地为主,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 暑,四季分明,年均气温15.4°C,年均降雨量14毫米,年均日照 9小时,年均无霜期285天,土质、气候适宜蔬菜种植,且村民有 种植蔬菜的传统。目前,X区绝大部分蔬菜都依靠X周边供应,X乡 1150亩绿色蔬菜基地的建设将改善X区蔬菜供求矛盾。X乡计划加强 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田间工程、生产设施;加强技术培训, 印制栽培技术手册等。蔬菜产业的发展,促进X乡农业产业的结构调 整,能够充分发挥X乡悠久的蔬菜生产传统及气候条件和地理优势,

  形成新的农业支柱、高效产业。可以较大幅度的提高农户的人均收入, 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同时随着X主城区的不断扩大,蔬菜需求量 不断增加,蔬菜基地蔬菜的上市,可以有效的平衡市场蔬菜价格,丰 富市民“菜篮子”。X乡将全面推广蔬菜无公害栽培技术,推广施用 有机肥料、蔬菜专用有机肥、生物农药防治病虫害,从而有效的控制 农业投入品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X乡蔬菜种植基地主要计划集中在X村、X村、X村,种植面积 在1150亩以上有机蔬菜: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实行“合作社+ 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加快土地流转,积极培育有机蔬菜 基地,引导蔬菜种植向产业化、专业化发展,不断提高农民收入。

  成立由乡党委书记X、乡长X任组长,副乡长X任副组长,包村 干部(X)、X (农技员)X(畜牧员)、村长(X、X、X)为成员,领导 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技服务办公室,由X、X负责日程工作。

  2.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全乡干部通力合作,与村干部一起形成上 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1150亩蔬菜落到实处,按照“健 全基层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 本保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取得有人管事、 有章理事、有能力办事的效果。

  3.突出工作重点。在抓好农业传统型、基础型产业的同时,我们 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绿色蔬菜产业的培育上。

  二是以基地建设为突破,示范引导农民自主投入。通过全力打 造全乡特色产业新亮点,形成一村一品、多村一品、一村多品的`特色 产业集群新格局,走绿色蔬菜发展产业化、专业化道路。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参与土地流转。鼓 励乡内外能人投资绿色蔬菜农业开发,以承包、租赁、土地入股等形 式,推动农村土地适度集中,不断解放农村生产力,千方百计促进农 户增收。

  一是以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强农富民为目标,全 面实施X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不断增强农民的创业能力和致富能 力,为我乡绿色蔬菜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是充分发挥农业科技人员的指导服务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 绿色产业全程技术服务,加快我乡产业现代化进程,把农业技术人员 的专业优势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网络优势更好地结合起来,帮助和指 导农户依托专业合作社发展绿色蔬菜产业。

  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扎实推进环京周边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等重点任务,增强首都市场蔬菜等农产品供给能力,提高应急状况下的供应保障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京津冀三地比较优势,进一步创新产销合作机制,强化精准对接,携手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增强首都市场蔬菜保供能力,提升首都城市运行管理和应急保障水平。

  ——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充分发挥京津冀各自在区位、资源、市场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整合优势资源,促进共同发展。

  ——市场导向,稳产保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密围绕首都市场需求确定种植生产计划;充分保障首都市场供应,平常时期确保数量充足、品种丰富、价格平稳,应急阶段确保积极响应、全力以赴。

  ——梯度布局,保质保安。统筹考虑北京市场需求、区位、交通等因素,强化梯度布局。强化当地政府和经营主体责任,定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检测,确保供京产品质量高、可追溯。

  ——企业主体,合作共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资源要素合理配置,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充分调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等参与基地建设和仓储物流,通过联营共管等多种方式,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提高生产能力和产销协作水平。

  以保障首都市场蔬菜“日常供得稳、应急有保障”为目标,到2025年,在环京周边支持建设300亩以上蔬菜生产基地210个,合计总面积6万亩左右。通过建立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和应急调配机制,切实提高首都市场蔬菜日常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

  1.重点区域:以河北省蔬菜生产大县和津菜进京核心区域为主,兼顾张承等重点区域。

  2.基本条件:相对集中连片且菜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亩(设施蔬菜比例较高的,可适当放宽)。生产经营相对成熟,产品以供应北京市场为主,原则上不支持新建设基地。

  3.支持方向:项目资金属于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奖补入选基地此前在基地建设方面的投入。

  4.支持标准:纳入支持范围的基地,根据入选时间不同,支持标准有所调整。按照当年新入选的基地20万元/个,入选后第2年通过综合评估后给予15万元/个的支持,入选后第3年及以上的基地通过综合评估后给予10万元/个的支持,最后1年新入选基地30万元/个的标准进行持续奖补。

  5.支持方式:本项目采取“五年规划、四年支持、逐年增加”“先建后补、持续奖补”的方式支持。2022年支持新入选基地70个,综合评估合格的,连续支持4年;2023年支持新入选基地60个,综合评估合格的,连续支持3年;2024年支持新入选基地50个,综合评估合格的,连续支持2年;2025年支持新入选基地30个。到2025年累计支持基地210个,总面积超过6万亩。

  6.时间安排:每年1至3月组织申报遴选,8至10月开展综合评估,10月底前一次性将奖补资金拨付至评估合格的基地。2022至2025年连续支持4年。

  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局共同制定出台《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建立健全基地申报遴选、日常监管、应急调配、退出惩戒、资金管理等机制;会同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组织开展好各项具体工作。

  采取企业申报,津冀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材料审查与实地考核,按照《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申报遴选指南》要求进行公开遴选,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全程参与并共同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总体要求:生产有规模、技术有水平、品质有保证、企业有信誉,具体遴选指标包括建设主体、基地规模、产地环境、设施设备、组织管理、生产供应计划、质量安全、服务保障、企业信誉等。

  遴选坚持“五个优先”“四个不支持”。“五个优先”:北京市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型批发市场投资建设的优先;参加过上一轮北京外埠蔬菜基地建设的优先;近5年有重大活动农产品服务保障经历并完成任务较好的优先;获得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优先;省级以上著名商标,通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认证的优先。“四个不支持”:近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出现过不合格的不支持;存在违规建设“大棚房”行为且整改不到位的不支持;不符合土地用途规划的不支持;近5年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不支持。

  一是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津冀农业农村部门、基地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企业签订四方协议和企业履责承诺书,明确蔬菜主要供应北京市场。

  二是纳入支持范围的基地,通过京津冀农产品产销信息管理系统,每周上报蔬菜种植品种、定植面积、预计产量、蔬菜品质等生产数据,销售量、销售价格、销售渠道、蔬菜流向等流通数据。加大与商务部门的信息对接力度,每季度交换共享生产和流通数据信息。

  三是津冀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入选基地(企业)抽检力度,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不定期到蔬菜生产基地开展现场抽查核验,通报抽检结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向北京市商务局通报环京基地蔬菜品种、预计产量等生产数据;负责与津冀农业农村部门对接沟通,协调进京蔬菜的货源组织。

  津冀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四方协议要求,负责协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做好蔬菜产地采收和物流运输组织;负责协调配合本地交通、公安等部门按照所辖区域做好物资的通行保障工作。

  基地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基地90%以上货源销往北京市场,并监督经营主体严格遵守北京对蔬菜价格的管控措施。

  北京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北京市大型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和重点供应企业做好进京蔬菜的销售工作。

  对不履行四方协议、不遵守承诺书要求,属地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应急条件下不服从调配、哄抬物价或存在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经营主体,责成其退出本项目支持范围(因规划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除外)。一是追回当年所支持的财政资金;二是限制所在企业蔬菜进京销售;三是取消其享受当地蔬菜支持政策的资格;四是向金融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通报。

  津冀农业农村部门全面了解入选基地前期资金投入的使用情况,查验基地是否有符合申报遴选指南要求的场地环境和设施设备等,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做好奖补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工作,会同津冀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做好资金的管理工作。

  1.完善协调机制。建立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搭建交流沟通平台,开展经常性会商,共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强化资金保障。支持基地在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流通、销售、管理等环节的建设。

  3.丰富合作平台。共同引导组织农业部门、涉农企事业单位和农民合作组织,开展科研攻关、技术推广、信息交流、产销合作等多层次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4.优化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农业协同发展政策环境,共同营造环京周边农业产业升级、农民增收致富和保障首都农产品安全稳定供给的共赢局面。

  为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切实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能力,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2017〕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以提高“菜篮子”主要产品市场供应能力为目标,按照“生产稳定发展、流通路径优化、质量安全可靠”的要求,统筹推进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逐步提高市民对“菜篮子”产品的满意度。

  到2025年,全市蔬菜、肉类、禽蛋等“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明显提升,市场流通能力、质量监管体系、调控保障能力建设更加健全,“菜篮子”产品自给率逐步提高,“菜篮子”产品年度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

  到2025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提高并稳定至1.3万亩左右,产量保持在5万吨左右;肉类产量达到“菜篮子”考核指标要求。其中,2022年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1万亩,较2021年增加0.36万亩,产量达到4万吨,较2021年增加1.2万吨;肉类产量达到自治区年度考核要求。

  1.打造设施蔬菜规模化生产基地。按照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原则,依托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加强统筹规划,聚集资源要素J9.com,以提高蔬菜产量和提升蔬菜品质为重点,建设多个设施蔬菜生产基地,推动蔬菜生产设施化、园区化、绿色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建设成10个百亩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其中海勃湾区3个、乌达区2个、海南区5个。预计新建1000亩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增加种植面积约2500亩。2022年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1万亩,启动3个百亩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建成面积不少于150亩。加强蔬菜种植基地水、电、路、林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科技扶持资金投入,提高基地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科学技术局、生态环境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

  2.推进规模化重点养殖项目落地。重点扶持蛋鸡、生猪养殖,适当发展牛、羊和水产养殖。积极推进海南区规模化生态养猪项目、蛋鸡养殖项目,稳步提升我市肉类产量,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科学技术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

  3.培育“一村一品”特色产业。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扶持等措施,鼓励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特色明显、品质优良、附加值高的`“菜篮子”产品,适度规模化经营,逐步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一村一品”专业村。(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科学技术局)

  1.完善市场体系。构建科学完备的批发、零售市场体系,突出“菜篮子”市场的公益性、便捷性,形成一批规模适宜、交易灵活、集聚力和辐射力强的“菜篮子”产品批发、流通市场。同时,动态掌握全市“菜篮子”零售网点经营情况,及时开展规划和建设工作,服务和方便居民生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农牧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规范市场经营。指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配备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日常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加强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索证(农畜产品合格证等)、索票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收费、哄抬物价等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菜篮子”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检验检测中心,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属地责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强化检打联动机制,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确、统一指挥、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工作格局。制定全市农产品抽检计划,积极开展农产品抽检工作,保障“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菜篮子”产品年度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2.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推动“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积极示范推广“菜篮子”产品的现代种养殖技术,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推动“菜篮子”产品绿色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3.实施产品追溯制度。推进全市“菜篮子”农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确保批发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自治区要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农牧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1.加大“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力度。制定“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政策,建设规模化、设施化、智能化的生产基地。对于新建项目,各有关单位在流转土地、项目申请、项目审批备案、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提供支持,根据不同投资额度、技术水平、建设规模积极配套相应的优惠政策。加强现代农业新技术应用、调优蔬菜种植结构、推广优质品种、智能化育苗、水肥一体化精细管理等工作,保障“菜篮子”产品均衡供给、价格稳定。(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科学技术局,中国银保监会乌海监管分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

  2.强化市场流通储备保障。加强市场监管和监测预警,制定市场流通储备保障、应急预案,健全值班值守应急工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