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9.com昨起全面禁用“生鲜灯” 记者走访西安5家农贸市场

  J9.com今年6月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要求经营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这意味着,从12月1日起,生鲜食用农产品区全面禁用“生鲜灯”。

  12月1日起,经营者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生鲜灯”,新办法施行第一天,华商报记者走访西安5家农贸市场,未发现使用“生鲜灯”的情况。

  12月1日,新办法施行第一天,华商报记者实地走访西安5家不同规模的农贸市场,均未发现使用“生鲜灯”的情况。

  位于西安市电子南街的鑫朱雀农贸批发市场,一层的蔬菜区、负一层的鲜肉区均使用了统一的白色照明灯。蔬菜区一位经营者称,几天前市场通知要求不能再使用带红色的照明灯,也就是“生鲜灯”,如果发现将面临罚款等处罚,之后大家便统一更换为白色照明灯。

  正在买菜的市民李先生说,他觉得这个规定非常好。“之前商户用生鲜灯的话,很容易有视觉误差,尤其是买肉,生鲜灯一照感觉肉很新鲜,买回家一看,其实不是那么回事,都是灯光效果。”

  负一层鲜肉区一家售卖山羊肉的经营者说,照明灯是市场统一要求更换的,还会不定期检查。

  位于西安市明德门附近的明德门便民综合市场是一家小型市场,面向周围社区居民,里面的鲜肉店、蔬菜店都使用了白色照明灯。一家鲜肉店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个月前市场管理方下发了纸质通知,告知了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更换照明灯,不得再使用“生鲜灯”。“用了白色的灯后,肉看着会更真实,不会造成欺骗消费者的情况。”

  附近另一家小型市场——朱雀南路便民市场也统一更换了白色照明灯,在市场门口就能看到每家商户都悬挂着统一的白色照明灯。市场巡逻人员周先生说,根据相关规定,两三天前告诉商户不能再使用“生鲜灯”,不合规的需要尽快更换,大家都很配合,执行起来没什么难度。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西安市南二环内的西安铁路局南郊农贸市场,市场内售卖酱肉、蒸馍、烧饼、蔬菜、水果等商户都使用了统一的白色照明灯,市场内有工作人员巡逻检查。

  位于曲江大道的曲江成山农场规模类似超市,熟食区、鲜肉区、蔬菜水果区都使用的是白色照明,冷柜中的生肉能明显看出肉的纹理,几乎没有色差。

  记者了解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J9.com,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违反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办法中提到,应逐步建立销售者市场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记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J9.com,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依法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取提高检查频次等管理措施,并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逐步建立销售者市场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要求销售者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如存在违法失信销售行为将自愿接受信用惩戒。信用承诺纳入销售者信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参考。

  记者了解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布以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把宣传贯彻《办法》与落实省市“三个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干部作风能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

  西安市制定印发宣传贯彻《办法》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及完成时限、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细化15条具体任务。各区县(开发区)局制定本区域宣贯计划,确保宣贯工作落实到位。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召开“承诺达标合格证”培训和现场观摩活动。市、区(县)各级举办《办法》集中培训67次、参训人员2242人次,指导市场开办者、销售企业开展内部培训94次、参训人员1546人次等。

  特别是强化禁用“生鲜灯”新规的宣贯工作,市J9.com、区(县)、基层监管所三级联动,集中力量,多措并举,紧锣密鼓开展宣传、提醒、排查和整治,引导商户自查自纠和及早更换。已发放《关掉“美颜”,诚信经营,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禁用“生鲜灯”提醒告知书》4041份,更换合规照明设施1020盏(套)。 华商报记者 田睿 李婧